户口本换新本,可以由户主本人带上其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也可以让户员代为补办户口簿。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
1、户主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户主的委托授权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是怎么样的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以迁出派出所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