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细则:
1值班员工应提前十分钟到岗;
滞后十分钟下班;2因故不能到岗者,须提前通知本专业主管,在得到本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3.交双方人员必须作好交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交代未处理完事件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清点钥匙、工具等,再进行设备检查完成后,方可双方签字认可。
如有缺失由人负责查找或赔偿。
5.具体工作内容:
5.1人的工作:
5.1.1值班室内卫生及内务整理、打扫干净。
5.1.2人员前要详细、真实的填写值班记录;
不得随意涂改。
5.1.3交代未处理完事故情况,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设备检修变更情况;
5.1.4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将工具等及公用钥匙清点齐全,方可进行。
5.2人员与人交接工作:
5.2.1 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的公用物品,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立即要求人员说明物品去向、缘由;
如有缺失由人负责查找或赔偿。
5.2.2 确认后并将工具及公用钥匙清点齐全方可。
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2.3 认真倾听人对上一班情况的介绍,并详细了解询问是否发生故障及处理结果。
5.2.4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是否需要下一班继续跟进。
5.2.5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并开始进入值班工作。
5.2.6 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工作。
5.2.7 如遇交时设备处于故障状态,且该故障影响主系统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应双方共同进行故障排除(以方为主,人辅助处理),然后方可交接。
5.3下列情况不得交, 需及时通知专业主管:
5.3.1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5.3.2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5.3.3 机房卫生不彻底;
5.3.4 人未到岗;
5.3.5 工具、仪表丢失,未给予明确说明及记录;
5.3.6 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时发生故障,此时应有人负责继续处理,人协助进行;
5.3.7 发生事故,及时通知专业主管;
5.3.8 积极、认真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紧急性工作;
5.3.9发现人酒后、精神恍惚等不许进行交,应通知上级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