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意见书范文(一)
嫌疑人姜,男,20年11月10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初中,单位及职业:市安装公司工人,住址:省市区友谊街委组。
违法犯罪经历20年5月因盗窃被行政拘留15天。20年11月16日因私藏支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男,20年5月29日生,民族汉,籍贯:省县,文化程度:高中,单位及职业:农民,住址:市村二组。
违法犯罪经历20年8月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20年7月刑满释放。2011月16日因抢劫被我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经市人民批准逮捕。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姜*有下列犯罪事实
20年6月份,姜在山东曲阜XX上花150元人民币购买一支, 于10月底找到王,预谋到市抢劫出租车开回本市销赃,王当即表示同意。
20年11月16日上午,姜*二人携带这支及一把尖刀乘客运汽车窜到市并熟悉了地形。晚8时许,两人在区街搭乘段驾驶的一辆红色拉达出租车(牌号辽D—51087)行至镇木材检查站附近时,坐在右前座位的姜拿出尖刀,坐在后座的王拿出逼住司机段。姜说“快下车,不然宰了你!”。段见状弃车而逃。
开车行至县乡安家村大桥时,车轮卡在桥的断裂处,当两人去村里找人抬车时,被前来追捕的人员当场抓获。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姜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私藏罪、抢劫罪;犯罪嫌疑人王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市人民
(印)
(印)
20年月日
起诉意见书范文(二)
王,男,现年岁,市人,族,初中文化,农民,家住市南郊区XX。被告王*上学, 初中毕业后务农。20年月日被拘留,20年月日被逮捕。
宫,别名宫宫大、男,现年岁,省东阿省人,族,初中文化,原系市红旗运输场工人,家住市河西区大沽路1325号内24号。被告人宫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到红旗运输场做工。20年月日被拘留,20年月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男,现年岁,市静海县人,族,高小文化程度。原系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工人,家住南郊区南羊乡南XX。被告人张,自幼上学,后在乡里务农,2022年参军,4年后复员到市南郊区建筑公司做工。20年月日被拘留,20年月日被逮捕。
被告人王X、张一案,经本局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的预审和调查,证实上列被告人犯有如下罪行
综上所述,被告王X、张三人一贯为非作歹,屡教不改,竟以胁迫手段持刀未婚女青年,情节极为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的规定,构成妇女罪。为此,将本案依法移送你院审查起诉。
此致
市人民分院
起诉意见书范文(三)
被告人张 ,男(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深圳市宝安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涉嫌故意罪,于年月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移送审查起诉。深圳市宝安区人民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2年6月27日晚22时多,张*酒后因琐事与其妻子李X在住处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和XX某某大厦512房发生争吵。李X离家出走。张*为寻找李X在某某大厦吵闹,后被众人劝回。次日凌晨2时多,张*为寻找李X再次在某某大厦吵闹,敲打该大厦404房门并用灭火器砸门。当晚居住在该大厦401房的被害人田*出门止。随后两人发生争执推拉。张*在被田*在地起身后,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田*刺伤,田*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田*系生前被他人以锐器刺破心脏死亡。张*在逃到楼外时被接警后赶到现场的福永派出所干警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书证作案工具照片,提取笔录,抓获经过,犯罪嫌疑人张的户籍证明材料,被害人田的明材料;
2证人对相关过程的证言;
3犯罪嫌疑人张*的供述和辩解;
4鉴定结论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DNA鉴定书;
5勘验、检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辨认笔录。
本院认为,张*酒后因为琐事在被害人田*住处无理取闹,并用利器刺中田*心脏致其死亡,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对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